那套房子放了很多年。父母住着,或者兄弟姐妹帮忙看着租客,也可能一直空着,家里每年照交物业费。今年终于卖掉了,钱在国内的账户上,也可能已经过来了一部分,准备在这边付首付。
全家没有一个人把这件事往「澳洲」上想。直到饭桌上有人提了一句「这个是不是要报进澳洲的税表」,剩下的半个晚上就都在打电话了。而真正决定要不要报的,几乎跟那套房子无关,全在关于你自己的两个问题上。
第一个问题:你在这边属于哪一类居民
澳洲税务居民(Australia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)原则上就全球收入纳税,其中包括处置海外资产产生的资本利得。非税务居民则只就澳洲来源收入、以及「应税澳洲财产」(taxable Australian property,主要是这边的不动产和用于在澳洲经营生意的资产)的资本利得纳税。所以,如果签卖房合同那天你并不是澳洲税务居民,国内那套房子本身就落在澳洲这张网之外。
夹在两者中间还有一类身份,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属于它,而且往往是好消息。所谓「临时居民」(temporary resident)的判定是:持临时签证,并且你和配偶都不属于 1991 年社会保障法意义上的澳洲居民——说人话就是,两个人都不是公民、不是 PR、也不是受保护的新西兰特别类别签证持有人。临时居民只需要申报澳洲来源收入、应税澳洲财产的资本利得,以及在特定情况下你在海外提供劳务所得。剩下的部分 ATO 写得很直白:其他境外收入,以及非应税澳洲财产的资本利得,不需要申报。ATO 自己举的例子就是一位既是临时居民、同时也符合澳洲税务居民判定标准的人,卖掉了新西兰的一套房子——这笔利得她不用报。
但这道门是单向的。2006 年 4 月 6 日之后,只要你曾经是澳洲税务居民而当时又不属于临时居民,之后就再也回不到「临时居民」这个身份,哪怕后来手上拿的是临时签证。所以一个从没拿过 PR 的学生签或 482 持有人,跟一个 2019 年入了籍、现在又换回临时签证的人,处境完全不同。
第二个问题:你落地成为税务居民那天,它值多少钱
这一条对最后那个数字影响最大,也是最少人听说过的一条。当你成为澳洲税务居民、并且从那一刻起不再同时属于临时居民时,税法视同你在那一天按当天的市场价值重新取得了你名下的 CGT 资产。ATO 管这个叫「视同取得」(deemed acquisition)。它不适用于 1985 年 9 月 20 日之前取得的资产,也不适用于应税澳洲财产——后者按常规成本基础规则走。
落到实处就是:ATO 关心的那个差价,不是家里 2008 年买入的价钱和今年卖出价之间的差,而是「你成为澳洲税务居民那天的市场价值」和卖出价之间的差。你来澳洲之前那些年涨的部分,本来就不在这个算式里。很多人以为要被扒一层皮,实际算出来的利得小得多,个别情况下甚至是资本损失。
前提是这两样东西你拿得出来:成为税务居民的具体日期,以及那一天这套房子值多少钱。评估报告、书面估价、或者当时前后同小区同户型的成交记录,这类材料在几年后被问起时才站得住;饭桌上凭印象说的一个数字站不住。如果你是最近几年才成为税务居民、国内房子还没卖,现在把这个价值固定成书面材料,比卖完之后再回头补要容易太多。
另外两个技术细节也别漏。卖价、成本基础、在境外交的税,全部要先换算成澳元才能进税表,而且用哪个汇率是有规则的——2020 年 1 月 1 日起 ATO 采用澳洲联储(RBA)的汇率。因为算式两端换算的时间点不同,光是汇率变动本身就可能让澳元口径下的利得变大或变小,哪怕人民币价格几乎没动。还有 50% 资本利得折扣:持有满 12 个月、且处置时是澳洲税务居民才能用;而这里的「处置时点」是签合同那天,不是交割那天。
三个常见误会,和规则实际怎么说
第一个是「钱没汇进来就跟澳洲没关系」。触发资本利得税的是处置行为本身,不是把钱汇过来这个动作。另外,在「共同申报准则」(CRS)之下,ATO 会从其他国家的税务机关收到澳洲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——这套立法 2016 年 3 月 18 日获御准、2017 年 7 月 1 日生效,首次信息交换发生在 2018 年。卖房款躺着的那个账户,就是一个普通的金融账户。
第二个是「国内已经交过税了,这边就没事了」。通常确实有帮助,但不是以「免税」的方式。境外所得税抵免(foreign income tax offset)是用来消除双重征税的:它减少的是你在澳洲这边就已申报收入应缴的税,而且不可退还。2025–26 年度你在境外缴的税总额不超过 1,000 澳元的,可以直接按实缴金额申报;超过 1,000 澳元,要么按规则完整算出你的抵免上限,要么就只报 1,000 澳元——但只报 1,000 澳元的话,当年剩下那部分境外税以后年度也不能再拿来抵了。
第三个是「那是家里的自住房,应该免税」。主住宅免税(main residence exemption)这套规则是围绕澳洲税务居民的自住房写的,ATO 对这个缺口说得很直接:如果你住在那套房子里的期间并不是澳洲税务居民,你多半不满足主住宅免税的条件。一套在全家人都还没有澳洲签证的年代住了很多年的房子,一般不会把澳洲这边的免税待遇一起带过来。
还没卖的,有一个日子值得记住
对还握在手上的资产来说,算法本身要变。按《Treasury Laws Amendment (Tax Reform No. 1) Act 2026》,2027 年 7 月 1 日起,50% 资本利得折扣被成本基础通胀指数化(cost base indexation)取代;2027 年 6 月 30 日仍持有的资产,视同在 2027 年 7 月 1 日卖出并重新取得,使这个日期前后累积的利得分开计算。ATO 已经明确,2026–27 联邦预算案宣布的资本利得税变动不适用于 2026 年这个报税季。海外房产和别的 CGT 资产一样,同样落在这个过渡安排里。
以上是截至 2026 年 8 月的一般性信息,不是针对你个人情况的建议;而这件事的答案确实高度依赖每家不同的事实——签证经历、成为税务居民的具体日期、房本上写的是谁。如果房子已经卖了,接下来该做的很具体:把合同日期、成交价、境外完税凭证,以及能证明你成为税务居民时该房价值的材料先凑齐,在做税表之前,而不是之后。如果还没卖,那份价值证明就是现在最值得先锁住的一块。人在澳洲、财务上还有一半留在国内,到底哪些要报、哪些不用报,本来就是我们个人报税服务里天天在处理的事;所得税计算器也可以直接看到,多出一笔资本利得在今年税率下对全年税负意味着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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