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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年 9 月 8 日

家庭信托今年分了一份给从没提供过税号的家人——会怎么样?

6 月 30 日之前决议照例签了。生意这一年的利润按家里一直以来的分法分下去:你、配偶、刚开始上班的孩子,今年还给父母分了一份。整个过程没有任何反常的地方,钱也还没动。

然后会计问了一句听起来像走流程的话:这几个人,有没有把税号正式提供给受托人?父母那份的答案是没有——从来没人开口问过,家里人之间也不像是会特意去要一个号码的事。但这个空缺是有具体后果的,而九月,正好是它变成一堆表格的月份。

规则本身只有一句话

税局关于「封闭持有信托的 TFN 预扣」的说明里,第一句就写明这套规则是给封闭持有信托(closely held trust)的受托人和受益人的,并且特意加了一句「包括家庭信托」。这句值得停一下,因为很多老板下意识觉得「封闭持有」说的是比自家结构更大、更像公司的那种东西。在这套规则里,封闭持有信托指的是澳洲税务居民信托,满足两个条件之一即可:一是通过所谓「20/75 测试」——最多 20 个自然人合计对信托收入或资本持有 75% 以上的固定权益;二是——直接就是全权信托(discretionary trust)。普通的家庭信托就是全权信托,所以它在里面。

规则本身是这样的:受益人需要把税号提供给受托人,才不会被从付款或未付权益里预扣。如果受益人在付款或权益产生之前没有提供税号,受托人必须从那笔付款或权益里预扣、把预扣的钱交给税局,并在年度报表里申报明细。

这句话里有两个细节在现实中最伤人。第一个是税率。税局给受托人的指示是按「最高税率」预扣,它自己的示例里,对每个受益人分到的净收入按 47% 扣。第二个是触发时点。义务产生在「付款或权益发生的当时」——也就是说,6 月 30 日那份决议本身就够了。信托账户里一分钱都不用动,预扣义务已经成立。

2026 年 7 月 1 日改了什么,没改什么

这里确实有一项实打实的简化,但它很容易被读成「这条规矩取消了」。旧制度下,只要有受益人提供税号,受托人就得在该季度结束后次月的最后一天之前,报一张季度 TFN 报表。2023–24 年度中期财政预算(MYEFO)宣布的一项措施改掉了这件事;税局记录的时间点是 2026 年 6 月 30 日获得御准,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。

所以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季度 TFN 报表没有了——最后一张覆盖 2026 年 3 月至 6 月这个季度,截止日是 2026 年 7 月 31 日。取而代之的是:受益人的税号必须在填报信托年度报税表时,写进分配表(statement of distribution)里。税局同时说明,2027 年度信托报税表会加几个新栏目,专门用来处理「没有提供税号」的情形。

没改的,恰好是要花钱的那一半。税局的原话很清楚:新的申报安排并不改变受托人在受益人未提供税号情况下的 TFN 预扣与申报义务。少了一张季度表,不等于少了它背后那条规则。

真扣了的话,后面跟着三个日子

受托人一旦扣了钱,三个截止日会挨着到,第一个离现在只有三周。

年度 TFN 预扣报表(Annual TFN withholding report)在财年结束后三个月到期——对大多数信托来说就是 9 月 30 日。如果这一年对所有受益人都没有预扣过任何金额,这一年就不用报这张表。接着是付款汇总单:受托人必须给每一个被扣过款的受益人一份年度 payment summary,时限是该报表到期日之后不超过 14 天,对大多数受托人而言落在 10 月 14 日。它可以是电子版,而且不用交给税局,是给受益人的。最后是钱:年度活动申报表和预扣款项的缴纳,对大多数受托人来说要在 10 月 28 日之前完成——也就是报表到期后的 28 天。

另外还有一件跟有没有预扣无关的事:年度受托人付款报表(Annual trustee payment report)本身是信托报税表的一部分,税局写得很直白——每个受益人的分配额和其在信托净收入中的份额都必须申报,「即使所有受益人都提供了税号、你没有任何预扣义务」。

最常见的两个误解

第一个是以为领养老金的父母不在这套规则里面。税局对这一条是直接回应过的:领取各类补助和津贴的受益人,包括养老金(age pension)和残障补助金(disability support pension)的领取者,都不豁免,一样要提供税号才能避免被预扣。真正存在的排除项是另一类,也窄得多——TFN 预扣规则不适用于税务上的非居民受益人、法律定义下的免税实体(例如获税收优惠的慈善机构和可抵扣捐赠接受机构),以及处于法律无行为能力状态的受益人,比如未成年人。

第二个是把被扣走的钱当成没了。并不是。税局给这种情形下受益人的指引是:正常报税,在税表上申报自己在信托净收入中的份额,以及受托人预扣的金额——这笔预扣是抵扣这份收入应缴税款的税收抵免。如果 47% 高于这位受益人自己的实际税率,多扣的部分会通过报税退回来。所以它是一个现金流问题和一堆行政工作,不是永久损失。真正的代价是:家里的钱毫无必要地在税局那边压上好几个月。

提供税号这件事本身,比大多数人想的简单得多——这也正是它被漏掉时显得有点荒谬的地方。受益人需要给出的是:税号、全名、出生日期(个人受益人)、通信地址、住址或营业地址、实体类型;没有规定格式,口头说、书面写、电子发都可以。税局唯一一条实操建议是:这些信息应当与该受益人最近一次报税表上的信息一致,这样税局才能匹配上记录,受托人也不会在事后被通知「资料不符、以后要预扣」。

能把这一切绕开的顺序,其实就是把通常的做法倒过来:在受托人签决议之前,先把每一位打算分配的受益人的税号收齐、记好,而不是等九月会计问起来才补。对一个当年新增了受益人的信托——刚参加工作的孩子、第一次被纳入分配的父母——那一年恰恰就是缺口出现的年份。

以上是截至 2026 年 9 月 8 日的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对任何具体信托的建议;具体怎么适用,取决于信托契约怎么写、受益人类别包括谁、以及受托人实际决议了什么。如果家里的生意或投资是通过信托持有的,这件事跟每位受益人随自己税表一起提交的信托收入附表是配套的——把这两头都理顺,正是我们「公司、信托与记账」这项服务在做的事。

本网站内容为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税务、财务或法律建议。请结合自身情况,或在行动前与我们联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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